返回山东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山东济宁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
主页
>
对外贸易
> 正文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使我省9769家出口企业受益
2009-02-10 15:06 文章来源:
山东省外经贸厅
文章类型:
转载
内容分类:
新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2009年2月1日起,将3325个税号项下的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本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我省1213项商品和9769家出口企业。2008年,我省相关产品累计出口152.8亿美元,占全省出口的16.4%。2009年,若按纺织服装产品出口增长率8%测算,预计将增加出口退税8.2亿元。这是继去年8月1日、11月1日之后,国家第3次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3次提高,预计2009年我省将增加出口退税约30亿元,有利于减轻出口企业负担,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纺织服装出口稳定发展。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山东省商务厅
联系人:张明超 电话:0531-89013311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凌晓 电话: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