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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8-10-20 17:01  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各市外经贸局、省直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81号《关于2009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的公告》的要求,现将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应按《关于2009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的公告》的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二、各市外经贸局按照《公告》的要求对当地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08年11月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外经贸厅(贸发处)。省属企业可以直接报送申请材料。

  三、《关于2009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的公告》可以登陆商务部网站或山东国际商务网(进口专题)查询。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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