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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世界的“货物护照”——ATA单证册
2008-12-15 14:46  文章来源:济宁市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ATA单证册是一份国际通用的海关文件,它是世界海关组织为暂准进口货物而专门创设的。世界海关组织于1961年通过了《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其后,又于1990年通过了《货物暂准进口公约》,从而建立并完善了ATA单证册制度。截至到目前,已有62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ATA单证册制度,75个国家和地区接受ATA单证册,每年凭ATA单证册通关的货物总值超过了120亿美元。ATA单证册已经成为暂准进口货物使用的最重要的海关文件。

  ATA单证册制度为暂准进出口货物建立了世界统一的通关手续,使暂准进口货物可以凭ATA单证册,在各国海关享受免税进口和免予填写国内报关文件等通关便利,因此,ATA单证册又被国际经贸界称之为货物护照和货物免税通关证。ATA单证册制度的确立,有助于促进产业专门化、工业现代化,加快国际间的信息和技术交流,加强世界各民族间文化的认知和融合,促进各国政府和民间的交往与合作。在国际商务活动中,凭借便利的货物临时进出口手续,外贸公司、企业可以建立和巩固与外国商业伙伴的合作,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以利于在全球贸易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ATA由法文Admission Temporaire与英文Temporary Admission的首字母组成,表示暂准进口,从其字面可知,使用ATA单证册的货物有别于普通进出口货物,这类货物在国际间流转时,其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ATA单证册的签发和担保由各国担保商会负责,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担保商会,担保商会有权指定多个国内出证机构,并对下属出证机构签发的ATA单证册承担担保责任。国际商会国际局负责对世界范围内ATA单证册制度进行日常管理。

  我国于1993年加入了《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货物暂准进口公约》和《展览会和交易会公约》。自1998年1月起,我国开始实施ATA单证册制度。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授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商会。负责我国ATA单证册的签发和担保工作。

  有关办理ATA单证册的业务咨询,请致电市贸促会出证认证处,电话:2166356,传真:23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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