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期
总819期
【本期导读】
● 省商务厅曹文副厅长一行来我市视察指导工作
● 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外资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建议
● 它山之石
省商务厅曹文副厅长一行来我市视察指导工作
7月8日,省商务厅副厅长曹文一行来济宁调度督导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省公安厅、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有关领导同志随同督导,听取了市外经贸局关于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专项行动的工作汇报。副市长江成出席会议,市外经贸局局长苗兴华、副局长王力军,市公安局、市外办以及各相关单位业务负责人参会。
会上,市外经贸局副局长王力军同志就我市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的工作情况做了汇报。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开始后,我市按照上级指示组织收看了全省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专项行动电视会议,学习了中央和省政府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江成副市长为组长,王美华副秘书长、市外经贸局苗兴华局长任副组长,外经贸、公安、工商、外办、教育、旅游、监察、新闻八个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的全市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拟定了我市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市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展开自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各县市区外派劳务和咨询中介的情况进行了摸底。下一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职责进行具体分工,市外经贸局将切实担负起主管部门的牵头责任,协调公安外事部门排查务工护照,建立新申请护照告知制度并与申请人签订承诺书,配合工商部门清理取缔违法违规的各类劳务中介公司,查处虚假外派劳务广告。领导小组还将通过暗访、督察、召开调度会等形式,检查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清理整顿工作情况,力求使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成效,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我市外派劳务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曹厅长等省直部门领导对我市的清理整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济宁市清理整顿行动开始不到两周,筹划早、行动快,为下一步的工作争取了主动。曹厅长强调,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的工作才刚刚开始,未来的工作将面临着许多挑战。过去几年,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对我国国际形象和我省声誉带来极坏影响,外派劳务市场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泗水等县市最近劳务纠纷事件频发,均是由违法设立、违规经营的出国劳务中介引起,如何取缔各类非法外派劳务中介是这次清理整顿行动的关键,也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此,济宁市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认准工作重点、组织市县乡基层政府出台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彻底整治当前的外派劳务市场秩序。
随后,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局等单位的领导就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具体问题,与我市有关单位业务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指导。各部门就护照的排查与审批、违规违法中介公司的界定与清理、非法外派渠道的查处与摧毁、建立新护照办理的告知制度与劳务中介“黑名单”制度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形成一系列工作思路。我市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专项行动将在省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有序开展、有力进行。
(对外经济合作处)
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外资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建议
自2009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开始施行。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主要是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转型改革总体上可以降低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当前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不利影响,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主要政策变化。一是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为配合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规范税制,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08年第43号公告,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政策,即:《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等部门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3号)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二是取消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此次改革取消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等部门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3号)规定的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之前,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已经将原有的采购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取消,此次再度将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的增值税退税政策取消。
政策变化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影响。一是有利于外商投资项目的引进和发展。由于鼓励类以外的各类外商投资生产型项目并不享受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和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以往购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计入成本。本次增值税转型有利于上述外商投资项目降低成本,增加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方面的投资。因此,增值税转型对外商投资新项目的引进和老项目增资扩产将起到推动作用。二是对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产生一定影响。增值税转型对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和出口比重较大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存在着资金占压的不利影响。首先,对以内销为主或内销和出口比例适中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而言,新政策虽然取消了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和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但是企业购买设备,不管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原有政策已经可以用新的方式替代。但与此项政策施行前相比,仍然存在着资金占压的影响。其次,对出口比重较大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来说,由于企业的出口产品可以退税,有的不能退税(如来料加工企业)基本不形成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形成的销项增值税数额不大。因此,新政策实施后,这些企业购买设备形成的增值税,由于无从抵扣,可能会形成一定数额的待抵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造成资金占压又难以抵扣的现象。
对策建议。一是抓住过渡期督促企业用好国家政策。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43号规定,对2008年11月10日以前获得《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并且于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的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为此,我们已督促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设备引进计划,在规定的期限内用好国家的减免税政策。二是做好已设外商投资企业增资促进工作。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实施有利于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增资购进设备,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增强外商投资企业扎根发展的信心,促进企业增资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三是促进利用外资向产业结构升级转变。增值税改革,有利于促进外资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增大企业利润空间。对于资本、技术密集型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由于其采购的设备相对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对设备的要求高,采购的数量多,可更多地享受国家政策。借增值税转型改革之机,抓住机遇,促进利用外资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外资处)
苏州工业园区出台稳定外需新政策 主要包括:一是对于外部产能转到园区的企业,进口设备增值税补贴缴纳金额由3%增至5%。二是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推动银行增加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额度,对投保企业给予保费50%的补贴。三是全面建立基于产品风险、企业诚信、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相结合的进出口企业分类监管新模式,提供“预报即放,分送即报”等通关便利化措施。四是加快园区企业加工贸易联网电子化进程,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和其他进出口隐性成本,年内实现全部企业手册电子化。五是推动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国家药品进口口岸申报,鼓励扶持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率先开展国际维修业务试点,帮助企业拓展业务、增加订单、提高效益。六是向困难企业发放每人每月480元的岗位补贴,免除人才市场入场费用及部分网络招聘费用。七是将厂房租金扶持政策、综合保税区场站优惠使用政策延至年底。
(政策法规处/外商投资服务与信息管理中心) |